1月12日下午,四川通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全体行管人员认真学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令第609号)。
会上,副总经理刘建国对《条例》颁布的背景、内容及深远影响作了详细、深刻的讲解。通过学习,大家深深感到,《条例》的颁布,是党中央、进一步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的重大举措,它针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现行法律、法规加以重申、明确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以严格责任为主线,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加重了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总经理罗仕林**后强调一定要高度重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工作,各部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
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令第609号)
附件: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令第6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1年10月26日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章总则
****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
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